将来是否仍然有免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定?
其基本原则及办理程序是什么?
有,相关规定及办理程序正在制定之中。免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是特殊用途的、少量的、用于非销售目的的产品;
(2)产品必须是经简化的认证方式或批验收的方式证明是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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